DN250 PN1.0 MPA PL RF 板式平焊法兰
制造标准 JB/T81-94 HG20593-97 GB/T9119-2000
其他标注形式:
DN250 PN10
DN250 10KG
DG250 PG10
接管 273
外径 395
中心距:350
螺栓:Φ22*12
厚度24
内径276
法兰价格:电询
管法兰锻件(包括锻轧件)技能需要。
一、锻件(包括锻轧件)的等级及其技能需要应符合JB4726-4728的相应需要。
1.公称压力PN为2.5-10的碳素钢、奥氏体不锈钢锻件容许选用Ⅰ级锻件。
2.除以下规矩外,公称压力PN为16-63的锻件应符合Ⅱ级或Ⅱ级以上锻件等级的需要。
3.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,应符合Ⅲ及锻件的需要: (1)法兰压力PN≥100的锻件; (2)压力PN>40的铬钼钢锻件; (3)压力PN>16且工作温度≤-20度的铁素体钢锻件。
二、带颈对焊、带颈平焊、承插焊和螺纹法兰一般选用锻件或锻轧技能制成。当选用钢板或型钢制造时,有必要符合下列需要:
1.钢板应经超声波探伤,无分层缺陷;
2.沿毛料轧制方向锯成条形,经卷制后焊接成环形,并使毛料的表面构成环的柱面。不得选用钢板切割后加工成带颈法兰;
3.圆环的对焊工艺应选用全熔透焊接;
4.圆环的对接焊缝应进行焊后热处理,并作射线或超声探伤,探伤应符合JB4730的II、 JB4730的I级需要。
三. 带颈平焊法兰、承插焊法兰和螺纹法兰的颈部外侧斜度应不大于7。